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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每月付抚养费是否有相关规定

时间:2026.02.13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77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后支付抚养费有具体规定,包括费用范围、数额确定方式、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等,且子女在一定情形下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解析:
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抚养费数额确定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抚养多个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给付方式上,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给付期限通常到子女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以劳动收入维持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付。
当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子女有权要求增加。
如果大家在离婚抚养费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法院判决女儿小静由小丽抚养,小朱支付抚养费。小朱有固定收入,但认为每月按总收入百分之三十比例支付过高,只愿按百分之二十支付。随着小静长大,生活和教育费用增加,小丽以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为由,要求小朱增加抚养费,小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小朱应依法按合理比例支付抚养费,其拒绝按判决比例支付缺乏法律依据。
2、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小静生活和教育费用增加,小丽代表小静要求增加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小朱应依法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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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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