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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借款后对方不肯归还借条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10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335人
律师解析:
1.借条借款合同凭证,还清借款对方不归还借条有风险。
2.协商不成可采取措施:
让对方出收条,写明借款已还清、原借条作废,含金额、日期等并签字;
用短信、微信告知借款还清,要求归还借条并留记录;
若有第三人见证,可让其出证明。
3.若对方不还借条致纠纷,可用上述证据证明借款已清、借条失效,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曾向小胡借款,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小朱还清借款,但小胡却拒绝归还借条。小朱与小胡协商,希望其归还借条,然而小胡态度强硬,坚持不还。小朱担心日后小胡凭借该借条再次索要借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小胡在小朱还清借款后不归还借条,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小朱可要求小胡出具收条,注明已收到全部借款,原借条作废,收条应包含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关键信息,并由小胡签字确认。
2、小朱也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小胡表明借款已还清,要求其归还借条或作出相关说明,并保留好这些记录。若有第三人在场见证还款过程,小朱还可请第三人出具证明。若小胡仍不归还借条且后续引发纠纷,小朱可凭借上述证据主张借款已清偿,借条已失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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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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