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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时没钱,按揭房产应怎么解决

时间:2026.02.08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1.法院会先查询按揭房产的抵押登记情况,若已抵押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未抵押部分可依法查封,之后通过评估、拍卖处置。
拍卖所得扣除执行费用优先债权后用以清偿申请人债权。
2.若被执行人仅靠该房产居住,法院会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可给予宽限期或“以小换大”置换房屋后再处置。
法院会综合考量依法处理,保障申请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因债务纠纷被小朱起诉,法院判决小许偿还小朱欠款。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小许表示没钱偿还,但名下有一套按揭房产。小朱申请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执行处置,小许则强调此为其唯一居住用房,担心失去住处。法院需确定如何处理该按揭房产既能保障小朱的债权,又能兼顾小许的基本居住需求。

案情分析:

1、法院会先查询该房产是否办理抵押登记。若已抵押,依据法律,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对于未抵押部分法院可依法查封,之后通过评估、拍卖程序来处置房产。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执行费用、优先受偿债权后,用于清偿小朱的债权。
2、鉴于小许仅有该按揭房产居住,法院会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可能给予一定宽限期,或者采取“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小许置换一套可满足基本居住的房屋后再处置该房产,以平衡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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