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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将无效婚姻判定为离婚

时间:2026.02.08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917人
律师解析:
1.无效婚姻从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判定离婚”一说。
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2.婚姻被认定无效后,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
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能侵害合法方权益。
3.涉及子女抚养按父母子女规定处理,无需将无效婚姻转离婚,直接依法认定无效并处理相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结婚后,小朱发现小胡在与自己结婚前已经和小丽存在婚姻关系,即小胡构成重婚。小朱认为这段婚姻应属无效,而小胡却觉得可以通过正常离婚程序结束这段关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请求认定婚姻无效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小胡在与小朱结婚时存在重婚情形,所以小朱与小胡的婚姻应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2、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存在“判定为离婚”的说法,不能将无效婚姻转化为离婚程序,而是直接依据法律认定其无效,并处理相关财产及子女问题。对于他们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若当事人协议不成,将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且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小丽的财产权益。涉及子女抚养的,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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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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