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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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如何实施合理的赔偿措施在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间发生交通意外事件时,若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则应由机动车辆一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存在充分的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为造成此次事件的责任人,应当根据其实际过错程度适度地减免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理赔方案探讨一旦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均需负同等责任时,则应先行由机动车辆的交通强制保险依照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对此类伤害进行赔偿。若尚有不足之处,则由机动车辆一方须承担60%的赔偿责任;相较之下,非机动车驾驶人只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要是车辆出了事故,没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定损理赔,保险公司可能就不赔了。不过呢,要是双方私下协议符合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还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事故的详情和损失程度,那保险公司就没权利不赔。所以啊,及时报案并且保留好证据,对顺利理赔来说可太重要啦!

关于出租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需根据运营模式判断。直接雇用并自主经营的出租车,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承包经营模式下,赔偿责任归承包经营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租赁经营模式下,出租者通常在车辆管理或维护过失时需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是出租公司雇佣出租车司机进行自主经营,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承包经营关系,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