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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之诉应以什么主体当被告辩护

时间:2026.02.0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46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人撤销之诉中,一般被告是债务人
2.若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或应知情,债权人可把受让人列为被告,因其行为影响债权实现且存在过错。
3.诉讼中,被告要对债权人主张的债务人不当处分行为抗辩。
例如主张非无偿处分,或受让人不知情且不应知情等,需按事实和法律规定提供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对抗撤销诉求。

案情回顾:

小许是债权人,小朱是债务人。小朱无偿转让自己名下一套房产给小胡。小许得知后,认为小朱的该行为影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遂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将小朱列为被告,并以小胡知道该转让行为有害于债权为由,也将小胡列为被告。小胡则主张自己不知且不应知该转让行为有害于债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债权人撤销之诉中,通常被告为债务人,本案中小朱作为债务人被列为被告符合一般规定。
2、因小朱的行为是无偿转让财产权益,若小胡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小许将小胡列为被告合理。小胡需针对小许主张的小朱不当处分行为进行抗辩,如主张自己不知且不应知该行为有害于债权,并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提供相应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抗小许要求撤销小朱转让行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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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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