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挪用公款12万已退还,
量刑需综合考量。
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非法、营利活动,或
数额较大超三月未还,构成挪用公款罪,12万一般属数额较大。
2.退还行为属
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通常在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幅度内量刑。
3.具体量刑结合
犯罪情节、
自首立功等情况。
情节轻、退还及时,可能判拘役并
缓刑;
情节恶劣,即便退还也可能接近五年
徒刑。
案情回顾:小朱系某单位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2万用于个人投资。三个月后,单位发现账目异常展开调查,小朱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将12万公款退还。单位
报警后,小朱被依法
逮捕。小朱
家属认为其已退还公款应从轻处罚,而检方认为需综合全案情节量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小朱挪用12万用于个人投资,符合该罪
构成要件,且12万一般属于数额较大。
2、小朱已退还公款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属于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通常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具体判多久还会
结合犯罪情节、是否有
自首、
立功等其他从轻或从重情节综合判定。若小朱犯罪情节较轻且退还及时,可能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若犯罪情节恶劣,即便退还,也可能判处接近五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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