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异地案件中被告参与
诉讼的合理路费由自己承担。
2.特殊情形下,若原告请求不合理致被告被迫参与诉讼,像
恶意诉讼,法院会按公平原则让原告承担部分路费。
3.某些
知识产权案等有特殊规定,
胜诉方可要求
败诉方承担路费等开支。
4.若双方合同明确约定,因
合同纠纷异地诉讼的路费承担方,按约定来。
路费承担需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合同纠纷产生异地诉讼。小朱作为原告
起诉小胡,小胡为参与诉讼产生了合理路费。小朱的
诉讼请求在小胡看来明显不合理,小胡认为是小朱无端让自己卷入异地诉讼。同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因合同纠纷引发异地诉讼时路费的承担问题。双方就路费应由谁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异地案件被告因参与诉讼产生的合理路费通常由被告自行承担,但本案中小朱的诉讼请求明显不合理,若经法院认定小朱存在恶意诉讼等情形,无端让小胡卷入异地诉讼,法院有可能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定小朱承担部分小胡的路费。
2、因双方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路费承担问题,所以不能依合同约定判定路费承担。且案例未表明本案属于有特殊规定的知识产权案件等类型,所以也不适用特殊规定让胜诉方要求败诉方承担路费。最终路费承担需法院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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