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
立案后,
诉讼费一般原告先垫付。
按规定,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
被告反诉的,由被告预交。
最终诉讼费承担由法院依案件情况判决。
通常
败诉方承担,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的,依情况定各方负担数额。
共同
诉讼败诉的,按利害关系定各自负担数额。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发生
民间借贷纠纷,
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立案后,按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需由小许先行垫付。最终
诉讼费用如何承担成争议点,小许希望对方承担,而对方则认为不应自己全部承担。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先行预交。
2、最终诉讼费用承担由法院依案件具体情况判决。通常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决定各方负担数额,共同诉讼
当事人败诉的,也依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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