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私自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时间:2026.02.07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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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东私自转让
股权,效力依情况而定。
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股东得遵守,未经同意私自转让,或
违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符合此程序私自转让,受让方符合
善意取得条件,转让行为有效;
反之,对公司内部可能无效,转让方可能担责,公司可拒绝承认转让。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小胡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私自将
股权转让给小许。小许支付了转让款,但未办理
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其他股东得知后,认为转让行为无效,拒绝承认小许的股东身份。小许则认为转让行为有效,自己已支付
对价,应成为股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许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受让股权时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已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行为有效。
2、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转让行为对公司内部可能不发生效力。小胡可能需对小许承担
违约责任,退还转让款。公司有权拒绝承认转让,不办理
股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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