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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起还贷产生的债务如何去界定

时间:2026.02.0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01人
律师解析:
1.婚后一起还贷产生的债务通常是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婚姻期间财产大多是共有的,为满足共同生活的债务也多属共同债务
2.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时,这部分会公平分割。
3.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但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4.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能证明是个人债务的除外。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与小丽结婚后,二人共同偿还房贷。多年后,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应归自己所有,婚后还贷部分也无需对小丽进行补偿。而小丽则主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小朱给予相应补偿。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债务通常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本案中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虽然房屋是小朱婚前购买,但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小朱,不过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小朱需对小丽进行补偿。同时,若存在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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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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