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销售50万元假冒
伪劣假烟,构成
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金额50万-200万元,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00%
罚金。
2.司法
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有
自首、
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是
累犯、再犯则从重。
积极退赃、主动交罚金也影响量刑。
3.法律会变,具体案件情况不同,最终量刑由法院依事实和法律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从事卷烟销售工作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伪劣假烟仍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50万元。执法部门查获该情况后将小朱
逮捕。小朱被逮捕后,
家属主张小朱曾在警方调查时主动坦白,应
从轻处罚;而检方认为虽然小朱有坦白情节,但还需综合案件其他情况量刑。
案情分析:1、小朱销售金额达50万元的假冒伪劣假烟,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法律规定,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小朱有坦白情节,在具体量刑时可作为从轻考量因素,但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需综合多种因素。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及具体事实对小朱准确量刑,比如还要考虑其是否有立功、是否为累犯等情况,以及其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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