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营养费数额要依据实际情况定,综合
伤残状况、
医疗机构建议等因素。
2.司法实践里,伤情轻的,营养费每天几十元;
骨折严重的,每天上百元。
像简单骨折,每天30-50元,给几个月;
复杂骨折恢复慢,每天80-150元,持续半年甚至更久。
3.要有医院加强营养的明确建议,法院才支持营养费诉求。
赔偿方会根据医院意见和当地标准确定最终数额。
案情回顾:小朱因意外受伤导致骨折,向小胡索要营养费赔偿。小朱认为自己骨折较为严重,恢复慢,要求小胡按每日150元的标准支付半年的营养费。但小胡觉得小朱伤情并非特别严重,只同意按每日30元支付几个月的营养费。双方就营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时长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营养费的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小朱的伤残情况、医疗机构意见等因素。若小朱骨折复杂且恢复慢,符合每日营养费80-150元且持续半年甚至更久的情况,在有医院加强营养明确建议的前提下,其主张可能得到支持。
2、若小朱伤情较轻,可能每日营养费只能在几十元左右。
赔偿义务人小胡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及当地司法实践标准等,来确定最终应支付的营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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