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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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现金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双方当事人作为配偶,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予他人,那么,当另一方发现这一事实时,有权在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项财产赠与行为的主张。根据本法相关条款之明确规定,此类涉及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权益的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将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分配方式。然而,这种决定通常是不可撤销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综合协议,它不仅包含了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人身依附和道德责任。将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未来,体现了父母的责任和关爱。因此,这种赠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应该轻易被反悔或撤销。

附条件赠与的撤销涉及法律问题。赠与合同虽单务无偿,但双方目的是转移财产所有权。若受赠方不履行约定义务,赠予方可撤销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均受肯定。因此,在附条件赠与中,赠予方有权在受赠方不履行义务时撤销合同。

夫妻间现金赠与撤销权的时效规定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他人,另一方得知后可在三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民事权利受侵害时,可向法院起诉,时效通常为三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未转移前享有任意撤销权。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已公证的赠与合同,二是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或道义性赠与合同,这两种情况下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因此,在进行赠与行为时,赠与人应明确了解法律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