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为两年。在这期间,胜诉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将适用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相同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出现法定的中止或中断事由,申请执行的期限可能会延长或重新计算。

当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下来后,胜诉者得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法院会用好多法子来对付被执行人,比如查他们的银行账户,看有多少钱,然后冻起来,或者直接划走;要是被执行人有财产,比如房子车子,法院就会查封、扣押,再要么就公开拍卖或变卖,把东西变现。另外,法院还能根据实际情况,给被执行人一些惩罚,比如限制他们高消费,不让他们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还会把他们的名字放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让他们在社会上处处受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生效判决的执行期限通常为两年。这个期限是从义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如果是分期履行的,则以每期的最后一天为准。如果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那么执行期限则从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此外,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民商事纠纷的裁决审理期并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限,通常是力求在六个月内结案。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延长审理期,需要经过院长审批,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继续延长,则需要上级法院的批复。法院会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和证据的充分性来综合决定审理时间,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可能在数月内就能够裁决。

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原因包括:犯罪事实不存在或不需刑事处罚;证据不足未达起诉标准;情节轻微、过追诉时效、获特赦、被告死亡等情况下,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判定无需或仅需轻微处罚时作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