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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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如若借款人明知故犯地将个人财产进行恶意转移,甚至有抗拒执行法院审判裁决之情况,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定,我人民法院有权视具体情节之轻重,对其处以相应金额之罚款或拘留等惩罚性措施,情节严重者,更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在出现以上债权人权益可能遭受侵害的情况下,债权人们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请求法院对借款人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加以制裁。

刑事案件立案后,对于财产转移的行为,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被判定为恶意规避法律,有关部门可以追回财产。这种行为会损害受害人的权益,违背公正平等的原则。不过,执行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需要明确财产的流向,还要有充足的证据等。

债权人面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采取三种方式:一,提起撤销权之诉,撤销债务人不当行为;二,当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带来实质性损害且受让方知情时,请求法院撤销;三,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人等,提起刑事诉讼,控告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债权人亦可申请财产保全,保护自身权益。

在未被起诉前转让财产被视为规避行为。隐瞒、转移查封或司法机关监管的财物,伪造、妨碍审判,或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起诉流程包括:收集证据、撰写起诉状、确定管辖法院并提交材料、法院立案、预缴费用和庭审。

根据法律规定,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损毁财产,或以极低价格变卖,致使法院或仲裁裁决无法执行,该行为构成刑法中“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也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公正,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