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有独立
法人资格,
承包人以企业名义经营,
工资被
拖欠,企业担责。
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承包人以个人名义雇工,与企业有工资支付约定,按约定处理,一般承包人担责。
但企业有过错,可能担
连带责任。
企业
违法转包工程给无资质承包人,双方可能都要担责。
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责任方支付工资,保障
劳动者权益。
案情回顾:某企业将工程转包,承包人以企业名义经营,雇工工资被拖欠,引发
纠纷。企业称若承包人以个人名义雇工且有约定,不应担责;承包人则认为企业应担责,因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此外,企业还存在将工程违法转包给无资质承包人情况,这也导致了
责任认定的复杂。
案情分析:1、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包人以企业名义经营,企业有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2、若承包人以个人名义雇工且与企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企业有过错时可能需
承担连带责任。
3、若企业将工程违法转包给无资质承包人,企业与承包人可能都要对工资支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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