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双方共同承担。
像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所需的
债务,双方要一起还。
要是
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财产各自所有,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
夫妻一方
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己承担。
比如一方
婚前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
但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要分清债务性质,
收集证据,
离婚时准确界定债务归属,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胡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对于这笔债务的承担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胡个人行为,不应由自己承担;小胡则称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1、首先需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2、若不是,需看债权人能否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能证明,也属于
共同债务;反之,则是小胡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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