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起诉方
恶意诉讼,使
被起诉方耗时间、精力、金钱应对,被起诉方可要求
赔偿。
2.恶意诉讼指
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无事实依据或不合理
诉讼,被起诉方可主张
误工费、
律师费等赔偿。
3.若起诉方正常行使诉权,即便被起诉方
胜诉,通常也难获赔偿,因诉讼有风险,双方自担后果。
关键看起诉方有无过错,有则可依法索赔,无则不能。
案情回顾:小朱以
合同纠纷为由将小胡起诉至法院,称小胡未按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小胡积极应诉,聘请律师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准备
证据。经法院审理,发现小朱所提供的合同相关证据系
伪造,其起诉缺乏事实依据,属于恶意诉讼。小胡最终胜诉,但其因应诉产生了误工费、律师费等损失。
案情分析:1、小朱出于故意提起没有事实依据的诉讼,属于恶意诉讼的过错行为,导致小胡无端耗费时间、精力、金钱用于应对诉讼,使小胡遭受了损失。
2、依据法律规定,在此情形下小胡有权主张赔偿误工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若起诉方是正常行使诉权,即便被起诉方最终胜诉,通常难以要求起诉方
赔偿损失,但本案中小朱存在过错,所以小胡可依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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