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执行时,人身保险的执行情况因险而异。
具有投资、储蓄性质的,像分红型、万能型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可能被执行,因这是投保人
财产权益。
2.含特定人身保障功能且规定不得
强制执行的保险,如保障基本生活的人寿、健康保险,法院一般不执行。
3.法院执行会综合审查
保险合同。
若有此类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律师会结合合同和案件情况判断,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因
债务纠纷被
法院强制执行。小许此前购买了两份人身保险,一份是分红型保险,另一份是以其生命为保险标的、保障其和
近亲属基本生活的人寿保险。
执行法院对小许名下的这两份保险是否执行产生争议,
债权人认为都应执行,小许则认为人寿保险不应被执行。
案情分析:1、对于分红型保险,因其具有投资、储蓄性质,保单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小许的财产权益,法院可对其进行执行。
2、对于以
被保险人生命为保险标的、单纯保障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基本生活的人寿保险,属于具有特定人身保障功能且明确规定不得
被强制执行的保险,法院一般不会执行。具体执行时,法院会综合审查保险合同的性质、条款等情况。若小许面临此类情况,可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依据具体保险合同内容及
执行案件情况,准确判断保险是否会被执行,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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