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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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对方全责的赔偿流程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况下,如本车辆均参加强制保险,则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畴之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机动车状态不明,或者该机动车并未参加强制保险,亦或是抢救所产生的费用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那么就需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被侵权人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在交通事件中,假如肇事方施行了逃逸行径,那么,这部分逃逸者将需承担起所有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明确指出,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逃逸情况时,逃逸当事人必须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表明其它涉案人员同样存在过失行为的话,则该部分涉案人员有可能会被适当减轻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逃逸者破坏现场,导致处理难度增加,那么他们通常需要承担全责。这是因为逃逸行为不仅破坏了事故现场,还加剧了处理难度,并且显示出他们对法律的无视。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对方也有过错,那么逃逸者的责任可能会减轻。这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双方都可能对事故负有责任。逃逸行为不仅阻碍了公正的调查,也体现了肇事者对责任的逃避。因此,法律对逃逸行为持严厉态度。

交通事故逃逸承担全责,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不予减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沟通肇事后肇事者有逃逸行为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