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执行债权能用
抵押物,它是
债务方或第三方提供的
担保物。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债权人依法可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债权人能和
抵押人协商,用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受偿,协商不成可
起诉,由法院处置执行抵押物实现债权。
执行抵押物要遵法定程序,处置要符合规定,多
抵押权人情况按清偿顺序受偿,保障各方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向小许借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借款到期后,小胡未能按时还款。小许多次与小胡协商,要求其用抵押物偿还债务,但均未达成一致。小许遂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置抵押物以实现债权。在执行抵押物过程中,法院发现该房产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情况较为复杂。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许作为债权人,在小胡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2、小许与小胡协商不成后
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程序。
3、执行抵押物时,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符合拍卖、变卖等程序要求。
4、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时,则要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受偿,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及债权公平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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