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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拿现金让我转账要怎么办

时间:2026.01.2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258人
律师解析:
1.转账前要明确用途和对方身份,涉及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转账,切勿进行,否则可能涉嫌违法。
2.普通资金往来,需谨慎核实目的合理性,若为借款,可让对方出具借条,转账时备注款项性质。
3.现金交付要保留证据,如证人、监控等,纠纷发生时可证明款项来源和性质。
4.随意转账可能引发民事纠纷,要谨慎操作,确保合法合规、真实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是朋友。小胡称自己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朱借款,并承诺很快归还,未提及要写借条。小朱出于信任,没有索要借条就通过转账借给小胡一笔钱,转账时也未备注款项性质。后来小胡一直未还钱,还声称这笔钱是小朱赠与他的,并非借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在本案件中,小朱在转账时未明确款项性质,也未要求小胡出具借条,导致之后小胡否认借款事实,引发了纠纷。若转账属于小胡所主张的赠与,小朱一般无法要求返还;若属于借款,小朱有权要求小胡还款。
2、小朱因未保留能证明款项性质的证据,在纠纷发生后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若小朱不能证明该款项为借款,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或赠与,需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提醒人们转账时要谨慎核实转账目的合理性,保留好相关证据,确保转账合法合规且基于真实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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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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