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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把对方车辆保险信息实施保全

时间:2026.01.27 标签: 金融保险 保险理赔 阅读:951人
律师解析:
车辆保险信息保全是证据保全的一种。
起诉前或诉讼中能向法院申请,要写明保险公司、保单号等内容,讲清与案件关联及易灭失情况。
法院裁定后责令对方提供,对方拒绝或无法提供,法院会依职权向保险公司调查。
也能自行合法收集,像向事故处理部门查询,或要求对方出示,但得注意方式合法。

案情回顾:

小许与他人发生纠纷,涉及车辆保险信息。小许欲获取该信息作为证据,不确定该如何操作。他考虑是在起诉前还是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时如何明确保险信息内容,以及自行收集时怎样保证方式合法。

案情分析:

1、小许可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车辆保险信息保全申请,需明确说明请求保全的保险信息内容,并阐述其与案件的关联性及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
2、若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作出保全裁定后,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供车辆保险信息,对方拒绝或无法提供,法院可依职权向保险公司调查收集。
3、小许也可自行通过合法途径收集,如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查询,或在合理范围内要求对方主动出示保险信息,但要注意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隐私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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