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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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案的立案需要满足多项证据要求。首先,物证(如毒品、交易工具)和书证(交易记录、通讯文件)是不可或缺的。此外,证人证言也非常重要。嫌疑人的供述和辩护也需要被考虑。鉴定意见(毒品成分鉴定)、勘验检查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据也能提供有力的支持。

针对毒品案证据不足问题,检察院在审查时可退回公安局补侦或自行调查。若二次补侦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依法可作不起诉决定。进入审判阶段,如证据不充分,法院将判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作出无罪判决。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电子证据、书证、指认笔录、鉴定意见和监控录像等。立案标准要求有明确的嫌疑人,充足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且满足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若证据确凿且情节严重,应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电子证据、书证、指认笔录、鉴定意见和监控录像等。立案标准要求有明确的嫌疑人,充足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且满足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若证据确凿且情节严重,应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需四项关键证据:首先是查获的毒品、资金及相关物证,如电子称、封装袋等;其次,犯罪嫌疑人的通讯记录、交易证明及身份信息;第三,指纹、DNA等鉴定报告及声纹鉴定;最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这些证据对于定罪量刑至关重要,确保案件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