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办分公司,流程如下:
一是核准名称,去工商局领分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是准备材料,像法定
代表人签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加盖公章的执照副本
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三是提交申请,将材料交分公司所在地
登记机关审核,符合要求即受理。
四是领照,审核通过后按通知带凭证取执照,后续还需完成税务登记、刻章等手续。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企业打算
设立分公司。小朱去办理时,在核准名称环节很顺利,拿到了设立登记申请表并完成名称预先核准。但在准备材料时,他遗漏了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提交申请时,登记机关以材料不符合要求未受理。小朱与登记机关就材料是否必须当场补齐产生争议,登记机关认为需补齐才能受理,小朱希望能先受理后续补交。最终小朱补齐材料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小朱领取了分
公司营业执照。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办理分公司需按流程进行,准备材料是重要环节,缺少必要材料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所以登记机关最初不受理小朱申请合理。
2、登记机关要求补齐材料后受理申请也是符合规定的,小朱应按要求补齐材料以完成分公司设立登记。后续小朱完成领取执照及税务登记、刻章等事项后,分公司设立流程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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