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参与活动受伤维权,先明确
责任主体。
若活动组织者没尽安全保障义务,像商场活动没设警示标志致顾客摔倒,组织者要担责。
2.积极维权,受伤后及时就医,保留
病历、诊断证明等
证据。
和责任方谈
赔偿,可要求赔偿多类合理费用;
协商不成,向消协等部门投诉。
3.若问题仍未解决,收集活动通知、现场照片等证据
起诉。
起诉注意三年
诉讼时效,从知晓权利受侵害起算。
案情回顾:小朱参加商场举办的活动时不慎摔倒受伤。小朱认为商场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
赔偿责任。但商场却称已在活动现场进行了必要提示,不应担责。小朱受伤后及时就医,并保留了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等。小朱与商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考虑进一步维权。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受伤,组织者应承担责任。本案中,商场若确实未设置警示标志,就需对小朱的受伤负责。
2、小朱维权时及时就医并保留了相关证据,这有助于其后续索赔。其可要求商场赔偿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3、小朱与商场协商不成,可向消协、行业主管部门等投诉。若仍无法解决,可收集活动相关通知、现场照片、
证人证言等证据
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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