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东死亡股权无人继承时该怎么办
时间:2026.01.2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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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股东死亡且
股权无人
继承时,先看
公司章程有无相关规定,有则按章程处理,如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公司按程序回购。
2.若章程无规定,按
民法典,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国有股东的股权归国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
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股东的股权归集体组织。
3.公司需进行
股权变更登记,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的股东,不幸离世后,其名下股权无人继承。公司内部就该股权的处理产生争议,一部分股东认为应查看公司章程处理,另一部分股东觉得可按民法典规定将股权归国家或集体组织。经查看,该公司章程并未对股东死亡股权无人继承情况作出规定。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在股东死亡股权无人继承时,首先应查看公司章程有无规定,本案中章程未作规定,所以不能按章程处理。
2、根据民法典,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小朱是国有股东,其股权归国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若小朱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股东,股权归集体所有制组织。之后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修改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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