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欠外债,另一方是否担责分情况而定。
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
债务,如买菜、子女教育支出欠款,属
共同债务,另一方要担责。
2.虽超出日常所需,但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的,像共同投资生意的债务,也属共同债务,另一方担责。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且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如擅自赌博欠款,一般为
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因日常买菜、供孩子上学欠下一些债务,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行为,自己不应担责。此外,小朱还以个人名义投资生意,亏损后欠下大笔债务,小丽觉得这并非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自己也不应承担。同时,小朱瞒着小丽赌博输钱,也欠下了债务,小丽同样表示不愿担责。
案情分析:1、小朱因日常买菜、子女教育支出所欠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要担责。
2、小朱投资生意产生的债务,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属于共同债务,小丽可能要担责。
3、小朱赌博欠下的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不符合上述情形,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小丽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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