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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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非法拘禁罪的判定过程中,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素:首先,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为行为人所实施;其次,这类行为必须是行为者主观意识上刻意而为,也就是清楚认识到自身的行动将会对他人自由造成直接限制,却仍然坚决予以执行。此外,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也必须是不法的,也就是说缺乏法律上的支持与许可,比如未经法庭裁决或是未按照执法机构规定的合法程序进行。

非法拘禁罪,系指未经法定司法程序批准,非法强行限制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犯有此项罪行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在违法行为中涉及到对他人实施暴虐欺凌或羞辱者,将予以更为严重的刑事制裁。若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非法拘禁罪所包含的特殊情况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务权力实施的非法拘禁,以及因为索求债务或报复仇某个人等不正当理由而采取的拘禁行为。此种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权益,且在情节严重之时,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在某些情况下,非法拘禁可能会得以免予刑事处罚,这些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若非法拘禁行为未达到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严重程度且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安全造成的威胁较小,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从而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其次,如果非法拘禁罪已经超过了相关的法定追诉时效,那么也将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再者,如果非法拘禁罪的罪犯得到了国家的特赦,那么他们也将免于刑事处罚。

想要构成为法拘留罪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从主观层面来看,其犯罪者必须意图明确且明知故犯;其次,从主体方面考虑,这个犯罪的主角应当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即人类的身体自由权;最后,从刑法学理论看,该刑事案件所涉及到的客体应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以及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而在客观方面,犯罪者的行为必须符合非法拘禁的特征,即故意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