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剖腹产并发症报销范围由
医保政策决定,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可报销。
2.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用量、适应症使用可报销;
诊疗项目如超声检查、术后抗感染治疗等在报销范围内;
医疗服务设施里,符合规定的病房床位费等也能按规定报销。
3.部分费用不报销,如医保目录外药品、特需医疗服务等。
各地政策有别,具体参照当地医保部门规定,可咨询当地医保机构或就诊医院医保办。
案情回顾:小朱剖腹产后出现并发症,在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过程中,使用了超声检查、术后抗感染治疗等项目,还使用了部分药品,并产生了病房床位费。出院后小朱申请医保报销,却被告知部分药品不在医保目录内,属于不能报销的费用。小朱认为这些药品是治疗并发症必需的,应予以报销,与医保部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医保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相关费用可报销。小朱治疗中使用的超声检查、术后抗感染治疗等诊疗项目,以及符合规定的病房床位费,属于报销范围。
2、但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不同地区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报销范围需参照当地医保部门规定。小朱若想了解详情,可咨询当地医保机构或就诊医院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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