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依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明确规定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明确道德和法律上的界定。

驾驶机动车上路,驾驶证跟行驶证都得带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国汽车行驶法规规定,无合法驾驶证擅自驾驶机动车者,将被记12分。驾驶证和牌照是合法驾驶和行驶的必要条件,若无,所驾车辆视为违法,禁止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禁无证或持伪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无号牌或伪造牌照的车辆禁止驶入城市道路。

未悬挂有效号牌驾驶者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吊销驾照等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将罚款2000元、拘留15天并扣留车辆;未悬挂号牌将罚款200元并扣留车辆;未设合格标志或未投保车辆保险将罚款200元;未携带行驶证件或交强险凭证将各罚款200元并扣留车辆;未购买强制性车辆保险将罚款240元。

持驾照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若能提供合法购车及车牌手续,则罚款20-200元,扣1分,处理后归还摩托车;若无法提供,则查封车辆,吊销驾照,并处200-2000元罚款。若有机动车临时号牌则通常不受罚。交通违法需持处罚决定书缴付罚款,涉及吊扣驾照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执行凭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