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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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国家法律,第一百三十三条是这样说的,要是有人在开车或者骑车之类的时候违反交通规则,然后出了大事儿,还让别人受伤甚至死掉了,这事儿还不算完,他竟然跑路的话,那可就得重重地罚。

醉酒驾驶致轻微事故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无疑是一种极其恶劣且严重违反法规的行为,因此必须承受更加严格的法律制裁。在这类事件发生之后,受害者往往会陷入孤立无援、险象环生的困境之中,而这个困境正是肇事者的交通违法行为所直接导致的。因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肇事者有责任和义务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来排除这一安全隐患。

电动车撞击后当时未察觉后续受伤,是否可被视作交通肇事逃逸在对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进行事故责任判定时,通常情况下,逃逸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存在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则其亦须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如有确切的证据显示另一方确实存在过失,则应依法适当减轻逃逸方所负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到了宠物犬且并未立即停下予以处理,则可能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事故"这一词汇特指因车辆或行人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的过失或意外情况所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在上述情况下,驾驶员的行为已经直接导致了宠物犬的财产损失,因此可将其认定为交通事故的一种类型。然而,如果驾驶员撞到宠物犬后未能及时停车应对,反而选择逃避现场,那么此举便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逃之夭夭,尔后再度返回的情况仍应当视为逃逸。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名肇事者的行径是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那么即便是逃离了肇事地点这样的行动也将被判定为肇事逃逸。然而,如若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事人原本欲离开现场以求援,但在得到援助之后又折返回来,那么这种情况便不应该被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