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金店洗钱属于洗钱罪。
个人犯此罪,一般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5%-20%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相同比例罚金。
2.单位犯洗钱罪,对单位判罚金,对相关主管和
责任人员,情节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最终
量刑要综合
犯罪情节、洗钱金额、
自首立功等情况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金店老板,小李为了将
非法所得合法化,找到小朱商议在其金店进行洗钱活动。小朱起初拒绝,但在小李高额报酬的诱惑下答应了。他们通过虚构黄金交易的方式,将小李的非法资金混入金店正常经营资金中。警方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掌握了他们的
犯罪证据并将二人抓获。小朱认为自己是
初犯且受诱惑才参与,不应受到重罚。
案情分析:1、小朱和小李的行为构成洗钱罪。根据法律规定,他们通过金店虚构交易掩盖非法资金来源和性质,符合洗钱罪的
构成要件。
2、对于量刑,会
结合犯罪情节、洗钱金额等综合判定。若情节较轻,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相应比例罚金。小朱虽称初犯且受诱惑,但不影响
罪名成立,不过在量刑时可作为参考因素。若小朱所在金店为
单位犯罪,金店会被判
处罚金,小朱作为
直接责任人也会被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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