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说要是有人不肯按照法院判决书上说的去做,我们国家的法院就有很多手段来对付他们,比如不让他们出国,在信用报告里留下不良记录,甚至还可以公开公布那些不守规矩的信息。不过咱们得注意,这种情况大多还是算在民事案件范围内的,所以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涉及到骗人或者故意赖账这样的刑事犯罪,都不用担心会坐牢。当然了,如果你真的没办法还债的话,也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或者个人债务重组什么的。

假如你欠了别人钱没给人家,然后人家告上了法庭,这时候你作为被告,应该在法院给你送达起诉书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十五天内,把你的辩护状给交上去。你要把这些基本的信息都提供清楚,比如你叫什么名字是男还是女多大年纪,是哪里人在哪儿上班,还有你家里住在哪儿最好再留个电话或者微信啥的,这样别人也好找得到你嘛。

你要是欠债不给别人钱的话,而且在人家告上法庭之后还搞些上面说的那些事,比如说把财产藏起来,偷偷地转走什么的,或是就是不肯执行法院的判决等等,那么法院就有权利对你罚点款,关几天号子;严重的话,还有可能送你去吃牢饭。如果你的行为已经到了犯罪的地步,那就更别说了,肯定是要坐大牢的。

要是你遇到那种死活不肯还钱的朋友,你跟他打官司都拿他没办法,连法院都帮不上忙,那么可能就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提到的这些情况没办法继续执行下去。就比如,如果被告压根儿没钱还给你,或者他生活过得很困难实在没办法掏钱出来还债,并且他自己现在也没什么固定收入,这在法条中属于第五条,那法院有可能就会决定终止执行你们之间的这个案子。

要是你欠别人的钱不肯还给人家,那这就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有法律效应的判定裁判之类的。这时候法院就能根据你做的事严重点给你罚款,严重的话还能把你关起来。而且,要是问题大到足够让你进监狱,那你也得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你欠钱不还的事情已经经过了法院的审判或者裁决,然后你还是不肯按照判决或者裁决去做,那根据上面说的那些法律条款,你可能就要被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