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诉讼管辖精选解答 > 民事诉讼的管辖顺序究竟是什么样

民事诉讼的管辖顺序究竟是什么样

时间:2026.01.11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001人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管辖有章可循。
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管一般一审民事案;
中级法院管重大涉外等案;
高级法院管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
最高法院管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
确定级别管辖后是地域管辖,通常“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
合同、侵权纠纷有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专属管辖优先,像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
多个法院有管辖权时,原告选一个起诉,多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因合同纠纷产生争议,小胡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涉及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及专属管辖等问题,究竟应由哪个法院受理成为关键争议点。小胡认为应依据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小丽则主张按被告住所地管辖,双方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级别管辖方面,合同纠纷一般一审案件通常由基层法院管辖,但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等特殊情形。
2、地域管辖上,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有特殊规定,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若存在专属管辖情况,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多个法院有管辖权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