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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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人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擅闯马路而遭遇车祸,尽管行人在此次事故过程中的过失行为不可忽视,然而仍无法免除机动车在法律层面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勘察、全方位检查以及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参考相关的检验、鉴定结果,迅速出具一份权威性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本次事故的明确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若您的车辆在行驶中被闯红灯的车辆撞击,闯红灯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需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评估,包括双方过失程度和损害严重性。保险公司将在强制保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过失方继续赔偿。若您也有过失,可能减轻对方赔偿负担。最终判决由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范综合判定。

如果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轿车撞,应立即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如果轿车无违规,事故责任主要由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还需根据事故中各方行为和过错程度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