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伙企业不一定要签书面协议,但签协议好处多。
书面协议能明确
合伙人权利义务,避免
纠纷,像
出资、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都能界定清晰。
2.要是没书面协议,产生争议时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没直接依据,解决纠纷难度增大。
3.为保障企业稳定和合伙人权益,建议签书面协议。
协议要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明确关键条款,确保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和小许三人决定共同开办一家合伙企业。小朱和小胡认为口头约定即可,没必要签订书面协议,小许则坚持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最终三人未签订书面协议便开始经营。一段时间后,在利润分配上产生争议,各方对当初的口头约定各执一词,无法确定利润分配的具体方式。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但为明确合伙人权利义务、避免纠纷,书面
合伙协议至关重要。本案中未签订书面协议,导致利润分配争议时缺乏直接依据,增加了解决纠纷的难度。
2、书面协议能清晰界定合伙人的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等重要事项。为保障合伙企业稳定运营及合伙人权益,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各项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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