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事故致3
人死亡属严重情节,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构成医疗事故罪。
2.司法实践中,此类情况可能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3.具体
量刑综合多因素,像医疗行为过错、因果关系、主观恶性等。
若有擅离职守等恶劣情形,或判更重刑。
4.最终量刑由法院依案件情况依法判定。
案情回顾:小胡、小丽、小静三人前往某医院就诊。在治疗过程中,负责的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且违反诊疗护理规范。最终,小胡、小丽、小静三人不幸死亡,其
家属认为医院及医务人员应承担严重责任,而医院方面则强调存在多种复杂因素,双方就
责任认定和
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本案中,医务人员存在擅离职守、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导致三人死亡,已符合该罪
构成要件。
2、在司法实践中,此类导致3人死亡的医疗事故属于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会综合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紧密程度、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考量。最终量刑将由法院依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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