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一事?
[律师回复]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后,当导致执行程序停止的情形消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行为。以下是关于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详细情况:
申请条件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 因撤销申请而结案的,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
?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结案,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后又被依法恢复的,且仍在执行时效内,可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材料
? 恢复执行申请书,写明财产线索及恢复理由。
?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 原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如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
? 原终本裁定书复印件,如有执行和解协议也需附上。
? 财产线索证据,如房产登记信息、银行账户明细等。
? 委托手续,如有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等。
申请流程
? 收集财产线索,如通过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平台自行查询,或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相关记录。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执行法院。
? 法院通常会在15-30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恢复执行,重新立案;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可提出执行行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