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无效婚姻和
可撤销婚姻的前提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无效:(1)
重婚的;(2)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
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2条还规定这里的“一年”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据此,请求权人行使撤销婚姻请求权的期间是除斥期间,即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法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项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请求权人便不能请求撤销其婚姻,只能通过
离婚来解除其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