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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纠纷答辩书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相关内容的介绍,如果遇到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帮忙。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找到专业的律师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 上述是关于探视权纠纷答辩书的探视权 的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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