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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仲裁时效期间

民法总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与最长诉讼时效


一是普通诉讼时效。根据有关规定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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