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赠与财产是否有效要分情况: (一)以
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是赠与的内容是以结婚为目的,属于
彩礼性质,若在婚前分手,则应结合具体案情适当返还。 (二)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对于
未婚同居的双方只要其所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应认定有效。 (三)对于婚内同居所签协议及赠与如果协议内容侵犯同居一方合法配偶的
财产权益,则应认定无效,因为这种对财产的处分是对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利的,并且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
共同共有的性质,处分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不得以夫妻任何一方对外有
代理权而对抗。男女要是未婚同居的,此时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在
财产分割方面产生了
纠纷的话,也是可以
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