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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复制一百张(盒)以上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五百至一千张以上淫秽照片、画片等,应予立案

2、因其复制淫秽物品的行为而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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