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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款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又补充说,上述文件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综上所述,连云港企业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拆迁资产补偿、停业损失补偿、搬迁安置费用及政策性补偿费用。补偿款费用多少是政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同的企业标准不同。对于这笔收入,企业财务部门入账后要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纳税,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印花税等。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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