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之诉是
民事诉讼,故须具备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
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
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
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
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因此,代位权
起诉书需要准备的
证据是证明:1.有
债权债务关系,比如
借条、合同。2.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债权关系,且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