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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判缓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

法规定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3、盲人4、又聋又哑的人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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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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