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经济纠纷变抢劫

经济纠纷变抢劫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吴彦明律师擅长: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吴彦明律师

帮助人数: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