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不是男方的,哺乳期女方可以
提出离婚,但女方是婚姻的过错方,男方有权要求
赔偿; 2、法律依据: 1)《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